宣聖講義

此小過六五爻辭也。六五正位而柔履剛。失乾之正。乃成其過。爻辭 首二句與小畜同。小畜有象中孚。一陰在中四爻。陽束其陰。如天之密雲不雨。謂陽不與陰和也。和則雨降。今六五則反是。而以陰包陽。 亦不得和。故亦曰密雲不雨。而自我西郊者。由西而東。即由上而下。 由高而窪。如小畜之上巽。以來就下之乾也。巽本初變于陰。而在外。 則重在下。六五亦以下有三四兩陽。陰降而阻于陽。有雲而不雨。有來而自西。效者外也。遠也。由外而內。由遠而近。由西而東。由郊而城。 行以日降。道以日近也。公弋取彼者。本陰柔而攝正位。故稱公。以正 位而俯下各爻。剛柔紛陳。則重擇取。必有其道。故曰弋取。言小過有 飛鳥之象。鳥飛者欲得之。則弋取焉。而鳥遺其音。是已由上而下。由 飛而歸于巢穴。則弋取之。當在其所棲宿處。稱穴不稱巢者。明其在下。非枝上也。由上而視下。由高以弋卑。則在穴矣。鳥原賅獸。不必執 于巢。而弋者原不可射宿。今取彼在穴。是乘其不戒也。陰柔之情。暗 昧之舉。非光明之行。仁義之道。此正如天密雲不雨。則暗而不明。如 人之行而自郊。則邪而非正。不光明。不正大。斯小過之以柔居正。而有此占。六五六二重柔。而三四兩剛。奪物之明。肆陰之毒。此過也。而 時使然。故乖夫獵狩之道。戾于愛物之仁。行既非宜。用有難大。故在 正位明其義。即彖所謂可小事不可大事者也。卦爻互大過。而六五 當兌澤主爻。兌說而在上。有闕之象。于人為有失。在上位而有失德。 豈獨鳥獸之灾。由此可見小民之不獲安其生。樂其業矣。井卦曰求王明。王而不明。將何福哉。如天有雲而不雨。將何澤沛哉。故弋取而 乘不備。貪得而行不仁。則過雖小。其害已大。此小過與中孚反。即在 失中道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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