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小過震在艮上。山上有雷之象。與頤同而易其上下。艮止而震動。于 于外。止于中。以艮言。為知止有守。最良于行。以震言。為因勢而動。易 罹于過。故頤以艮在震上。能止其動。為養正。而小過則反。是動止相違。陽剛志外。遂成其過。此小過之名。由震動乖方耳。然以歸妹卦之 例言。兌在內。能主震之動。震不得拗其志。而勉從之。故稱歸妹。猶兄 之由從弱妹之情也。則小過之震。胡不內從于艮。以求其止。而乃徇 己之動。以干于過哉。此蓋艮與兌之不類。而卦爻剛柔之得正與否。為其別也。兌少女。而九二得中。能牽掣震之六三為應。陽乃俯順于 下。男乃降志于女也。若小過之艮。乃少男。二男相合。如兄與弟。弟當 敬兄。兄不順弟。且以六二六五皆柔爻。重柔失中。不得其正。男志在 外。剛德易躁。中三四兩爻。復成重剛之勢。而狎其始末四柔。則肆恣 無所憚。而爭競以相逐也。故小過之艮。不足以阻震之行。而在中之陽。反足以率下之陰。首末皆柔。固同大過。而中互又恰為大過。大過 之漸。實由小過。細行不矜。終累大德。以柔勢方盛。剛無以抗之。相習 成過。乃時位所迫。故曰小過。言其所失者小。傳曰小過過也。大過顛 也。過者失中之謂。顛則反覆之稱。過猶錯誤之行。情有可原。顛則悖逆之舉。罪無可逭。此過之略別也。大過彖辭曰。大者過也。是明言過 之大。而責在有位。咎屬當權。則以二五皆剛。不能率眾以正。此過在 陽。不得諉之于陰。小過則兩剛在四柔層疊束縛之中。下無其輔。外 無其應。內外失正。時勢陵夷。此過在陰。而非陽之罪也。陽大陰小。大 過責陽。小過責陰。大過之責在剛。小過之失在柔。柔順之過。亦猶剛愎之情。陰味之行。適成蔽塞之害。故小過亦不可法。雖為善之過勝 于惡。而不中之咎同其罪。雖順退之勢異于逆。而非正之謀終難師。 此周易以小過與中孚往來。明其相反也。反于中孚。則成小過。反于 頤。則成大過。而小過又與頤易位。大過又與中孚同體。此四卦交錯。一得一失。一利一害。相勘自明。

宗主疏述

小過與中孚往來。而與頤易其上下。頤大過中孚小過四卦。皆相 連繫。或對或反。或往或復。極天地變化之情。著人物行藏之用。大 小過皆以過稱。而大小異。大過者四。陽在內。不勝其陰。故曰大者過也。指過在陽。小過者。四陰二陽。陽在中爻。而失正位。陰乃代之。 故曰小過。為陰之過。陽重于外。陰志于下。而過反之。故為過。過失 也。又太過也。如人之行。不及于中者。為不及。過于中者。為過。而大 過為過中之過。小過則過中之不及。以事言。則大過者過于惡。小過者過于善。皆失中也。過于惡者其害大。過于善者其害小。凡善 惡皆以至中為準。而事物以至平為則。中平者。如剖物而各半。其 分量勻。如分財而為兩。其數目等。無多無少。不偏不倚。方免于過。 而所謂過惡與過善者。如與人分利。與人過少。是惡之過。與人過 多。則善之過。雖不失于善。而不免于過。以其乖中平之道。戾公正之行也。過于善之害。雖較過于惡者輕。而積久亦以敗德。流弊且 將禍人。是以不中不平者。不足為德。非公非正者。不足免害。君子 持于至中。行于至正。用之以公。劑之以平。則無過不及。如人為善 也。不務于名。不希于利。此善也。而不知其節。不守其位則過矣。小過之過。多關于此。失于中孚。乃成其過。若尾生抱橋而死。信固信 矣。而過焉。如墨子舍己利人。愛固愛矣。而過焉。非信愛之咎。過信 過愛之害耳。明乎此。則明小過之過由于柔。柔過以失于剛。則不 知其節。莫擇所守。而偏于所自信。蔽于所自是。其初若無可議。其 終將胡底矣。卦以雷在山上。內欲止而外思動。動以掣止。遂罹于過。不知止將安行。行而忘止。適成其過。此中爻兩剛。不能勝四柔 也。中互澤風大過。可見其機甚微。其至必大。小過不改。終成大過。 善過不止。終成惡過。此坤初六有履霜堅氷之戒。而乾九三有朝 乾夕惕之辭。大小過實皆備之。設悖此義。其過可勝言哉。故大小過皆過也。皆由失于中正來。大過失頤之養正。小過違中孚之用 中。而後過象以明。過行以著。習易者先將四卦往來之旨。熟思而 慎辨之。可也。

傳曰有其信者。必行之。故中孚之後。受之以小過。則過之義。重在 行。謂猶走過也。凡訪人者。或前往。或約來。果遇于中道。非過也。若過訪則稱過。以屈己尊人。若過恭也。推之一切行動由于過者。離 其位。失其分。則小過之類也。故爻辭以過與遇並稱。過則非圖遇。 遇則非為過。過門不入。則不求遇者。遇諸途。則原有過訪之意。二 字形相似。其行亦略同。惟其意義有別耳。有過則所行有戾于中。以其非必如是而後可。而竟違其本心。出諸勉強者。豈非過乎。至 若義當親往。情難自傲。如卑之就尊。下之趨上。禮所宜然。不得為 過。則凡行動亦如之。宜恭謙則恭謙非過。宜倨傲則倨傲非過。以 其中節也。尊其位。守其分也。設過于節。失于位。乖于分。即過矣。故 過者非中之辭。不中則不平。不公則不正。此過之所成。而以動戾乎。此為義。陽好動。反艮之止。以成震之動。其升進之情勝。則忘于 自降下也。四柔包于始末。據于中正。此為過之由來。以剛無所守。 無其位。則不明其分也。事之過者。與不及同咎。而不及。必關乎柔。 不及者。退避之心勝。過者。進取之志多。其失中一也。故有可過者。有不可過者。有宜不及者。有不宜不及者。皆應揆之以中。不問為 善為惡也。中者天下之大本。過與不及。亂其本矣。故周易以小過 次中孚。實示人用中之可貴矣。觀象辭所舉君子之道。則可見過 亦有取。以其過于善。雖非至善。而未及惡。猶可順時之宜。因勢之 便。以成其用。此論語所謂觀過知仁。雖過不害于仁。則過又何過乎。然過終為過。過而不改。以過為中。則必害其行。敗其德。此善之 必以至。且必有止。止于至善。斯無過矣。觀過云者。觀卦由過變。即 小過宜下之義。以震顛倒則與艮同。上下皆艮為止。合之于一。則 為觀卦。兩陽在四陰上也。是合兩艮之象。重艮為止。合艮為觀。此佛家止觀相應之訣。時止時觀。觀止不二。則靜功始終工夫。因觀 知過。防過以觀。則易教修習途徑。震艮一體。惟顛倒之異。故由上 而下。則震返于艮。由下而上。則艮反成震。此陽陰升降之別。而為 小過吉凶利貞之樞。讀易者不可不知。小過為善之過。故彖稱小 事不可大事。謂善之失猶小。若欲大之。反為大過。則善且惡矣。此義至關重要。後人勿以小過之占大吉亨利貞。而謂可以恣行其 過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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