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中孚全卦象辭。明人道也。中孚兌與巽合。成澤上有風之象。不稱 風行澤上。如渙卦倒者。以兌之主爻在上。恰與巽主爻相接。合成中 柔。是雖巽風在上。而其志就下。兌之志成乾。卦以下為往。故先澤而後風行。明用重在下也。澤上之風。與水上同。而澤者水之聚。推為恩 澤沛及之象。以澤為重。則風所及處。皆澤所沛。猶政教所行處。皆恩 澤所施。德之昭也。故風不虛行。澤無自吝。于人為聿昭厥德。廣仁以 成德。阜利以成用。此中孚與渙異也。政令之施。明德普及。有其先後 重輕之序。中孚以中和為本。必先其所宜。先重其所必重。此人道體天立極。應時制宜。不可忽也。人之生也。先求其所以生。而重其安和 之序。調達之情。故君子于此有勸善規過。除暴安良之心。將以全民 之生。保民之居。使皆樂其業。和其情。適其俗。以無害無苦。此政不廢 刑。訟必有獄。為求民情之平。而致久安長治也。故于中孚之象。而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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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孚則求其至中。納于至和。期于至信。上下同孚。以應乎天。天德好 生。故書曰罪疑維輕。功疑惟重。與其殺不辜。寧失不經。此體上天之 德。而重人物之生。不敢濫刑以虐民。輕誅以易命也。死之固有辭。而 既死不可復生。刑之固本法。而用刑不如用教。中孚以巽在外。仍寓 有以教淑民。以化代罰之旨。以中孚之時。冬至之日。一陽來復。天道重生。尤宜仰承天時。暫緩執決。此人道法天。而為政以德者也。故獄 雖議。而囚不誅。律雖嚴。而死可緩。此當推諸月令。證之上世。以盡經 文微義者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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