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乾坤既明。而造化與易之關係。顯然可知。其種種作用。關於天者。莫 不關於人。抑亦關於人者。莫不關於天。關於人者。人之性行德能。足 以體乾坤而參天地者也。關於天者。其運會變化。鬼神施為。足以主 持乾坤者。也自古聖人。先明人事。而後明神事。以神事者人事之反。而天道之所行運者也。伏羲文王莫不如此。本經之要。在明占以為 人事之趨避。故先明人事。而後明天道。先示易卦乾坤。而後示易之 所關於鬼神。易含具萬有。以乾坤縕之門之。而於是能與天地之道 及其量劑相準齊。惟其相準齊也。故能彌綸天地之道。而涵蓄大化 也。彌者漫而滿之謂。綸者貫而經之謂。謂天地之間。徹上徹下。四方內外。無不皆至也。聖人特以此仰觀于天文。俯察于地理。於是乎能 知幽明鬼神之故。而明死生之說。所以然者。實由乾坤陰陽之表現 而知之。蓋乾之表現在天。天之一切日星雲物。或明或暗。有晴有陰。 坤之表現在地。地之所有一切山嶽河渠。高陵深谷。其所會通。或晝或夜。有光有彩。此皆天文地理之自然情狀。而聖人乃能觀察之。更 反求於天地人原始之所由。而推之於其終。復由終而測其所由始。 而於是知幽明與生死之說矣。以原始反終。而知幽明死生之理更 由精氣為物。遊魂為變。而知鬼神之情狀。於是聖人體易之道。其德 性行能。與天地相似。故能不違乎一切。其知識度量。能周徧於萬物。而無少遺。故其為道能濟天下。而不有所過。旁行四達。而不有所畸 流也。樂乎天理之當然。而深知天命之所在。故不有所憂患。安土者 安己以安百姓。敦仁者敦己以敦民德也。故能全其愛理。愛理全則 天地之心完滿無缺矣。故能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。曲成萬物而不遺。通乎晝夜之道而知神。所以然者。皆體易乾坤之性行德能而成 也。故於是見神之無方。而易之無體也。既明乎乾坤之妙用。能如此 彌綸天地而與之準。則知天地設位之所以。亦知聖人成能之所以。 發明神鬼之真理及情狀。乃可以主乎占卜之中樞矣。所以人謀鬼 謀而無不合德。足以參天兩地而成乎人。一貫幽明而濟乎世。於是易之八卦所有形象。能於自然而然之中告示於人。爻文能於自然 而然之中言語於人。是八卦以象告而實以神告也。三百八十四爻 以情言。而實以神言也。但神特借卦爻以示於人耳。卦爻之兆。則由 陰陽剛柔。陰陽剛柔之所以能見。則由於數。數之起。則由於後天與先天相連繫之蓍與象也。明蓍之數而知其象。則吉凶可見。而趨避 明矣。故下章專言象與數也。

宗主附注

本章專言神之體用。及其見於世諦間之一切功果。神者天之主。 即說卦中所謂妙萬物而為神者也。此即最高主宰。以及陽陰各司。如五方上帝。五嶽嶽帝。四瀆水主。文昌司命各神皆是。鬼則為 人間精氣所化生者。左傳所稱其取精多用物弘。故其魂魄強。故 能為厲。子產蓋深明此等學理。故能言之鑿鑿。取精多者。其所食 息自養者饒足也。大凡極奢極味。而盡天下之美物者。攝其精英。故其氣質常強勝。用宏者所居使然。譬以諸侯大夫之自奉。種種 頤養。有其偉大之養成而不自知。即孟子所謂其居使之然。有此 二者。則於此後魂魄凝聚而不易散。其強死者尤甚。古今來厲鬼 皆屬此種。為天神之次位。常供其役於諸神。而為卜筮之主從焉。 故易繫辭特明之。舊本錯在諸章。今 宣聖更正其文。集合於此章中。至於卜筮既成。則人之心意先有所主謀。祝告之於神鬼。而鬼神(姚疏先言神鬼。人祝時祝神而 鬼傳之也。後言鬼神。神有命而鬼示之也)示其吉凶當然之效 果於人所問之中。似若鬼神亦預其謀也。故曰人謀鬼謀。但言鬼不言神者。因卑以及尊也。且鬼謀乃實有其事。如左傳所載曹社 鬼謀呈矣。卜筮既定。人事既立。聖人之德能顯然。則天下百姓。皆 與聖人之能而歸從之。是易以乾坤陰陽闢闔造化。而示其象於 卦。示其言於爻。示其剛柔作用於數。而一主之以鬼神。行之以聖 人也。行之聖人。故能趨吉避凶。而有大畀於斯世矣。此本章之要旨。 宣聖未盡言者。岩略示如此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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