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今講第三章第二節。以紹述第一節之義。以天道人道分別言明。而 注重人道。人道原法則天道。天道包天地言。天地之道者。自然之條 理也。而人道者。設定之綱目。此微不同。實則一也。蓋人道不得離乎 天道。天道之範圍固廣。人道之運用亦無窮。天道之精微固難知。人道之極則亦莫睹莫見。則所謂造詣不一。成就各殊。仁者見仁。智者 見智。有其等殺耳。然一鱗一爪。何非天道所分。有修有為。總是天心 之見。故賢聖循其大者遠者。庸愚率其細者近者。各致其道。各遂其 生。即各成其性。各踐其形。至不齊也。齊以不齊。謂之大則。以殊途同 歸者。終必一也。而在恒一視之。則猶難強其同。泥其跡。此上智下愚之所分也。上智下愚。生同性同。而命不同。形不同。以其秉受之差。因 果之別。父母遺體之異。家庭境遇之分。遂有不能一者。而非才之罪 也。性情之所出。而良惡至懸殊。心志之所思。而聰昏至差異。此無他。 命之所定。形之所生而已。命賦于天。形成于親。而心之所司。神之所合。氣自所攝。肌膚所榮。美醜不齊。強脆各別者。皆形為之。故形者後 天之本。如一家之室。有樓閣園亭之勝者。即有蓽門圭竇之居。有雕 刻文藻之美者。即有蔀屋茅舍之陋。此雖何地何時。不得強而一之 也。然形雖異生則同。為生者天道也。非人所能主宰。人與萬物皆天 地生生之始也。有如屬于男女雌雄之媾合。生之先也。則由天地陰陽之絪縕。男女也。雌雄也。何非陰陽。何外天地。故生之者父母。而命 之者天道也。本節既述陰陽之道。成生之源。故以下即述天地之德。 生生為本。天地之大德曰生一語。實明世間一切生之本源也。何以 天地以好生為德哉。則亦陰陽之道。自然而然者也。陰與陽也。不合不生。合則無不生。孤則無合。並有則無不合。以其情之互求也。如男 女愛慕。雌雄和聚。不教而能。不遣自至。為其為生之所驅也。生也者。 宇宙之大本。人物之生生相續。宇宙亦繁榮不敗。使不生也。何宇宙 哉。故生也者。天地之大德也。

生生不已之德。既自天地見之。人道仿乎天者。亦以生生為本。而人道之生。非如天地之簡而易也。則生之者必有育之者。長之者必有 教之者。生育之不匱。則必有食以養之。教訓之及時。則必有正之者。 故父母生之育之。必待師長之教之。君上之食之。尤必有主之于上。 以為眾正。尊之以位。以為民望。則以人生方以類聚。物以群分。前既言之矣。良莠之不齊。徒教不足以化之。則有待于政。賢否之不一。徒 恩不足以馭之。必有賴于威。政為眾正。威為民畏。此德于天之日星 七政齊其度。天以雷霆一震示其嚴。政刑以濟教令威。儀以肅觀瞻。 有德以為之範圍。有權以行其命令。此則國之必有尊。君主是也。天 下必有主。帝王是也。而所以尊之主之者。則在于位。位者分也。分定則尊卑明。位立則主臣別。無論其國何如。其政何似。雖君候之名易 以統帥。帝王之號易以總領。其為權之所屬。位之所尊。命之所發。政 之所出。則皆不得有殊。以眾之意志。不能不使之一。民之心思。不能 不令之齊。而去其不良。以保其善。糾其未正。以儆其邪。是皆國之所必需。治之所必重者。則尊位之所保。不綦大乎。故不欲其生。則無宇 宙。有生不求其安。則無國家。有眾不統于一尊。則亂。有民不御以至 度。則危。危亂之邦。不得謂之國之人。有生而不能全其生也。生之不 苟。則養之必以正。此頤為養正。民習之所先也。育之以勤。則教之必 以時。此蒙為初教。人生之所始也。勞民以食之。則井養之義不困。率眾以群之。則師貞之道當崇。而最要者。示民以禮。和眾以樂。禮之為 用在履。上下以辨。民志斯定。樂之成制在豫。帝祖配享。神人以和。此 皆易之教。而莫非溯于天尊地卑一節之義。此處更申之以聖人之 大寶曰位。斯語也。上承天道好生。而人道則求生之所安。遠紹大道有序。人道則定。道之所尊。安之全之。生乃可貴。尊之定之。道用乃明。 此以位為寶。非自私也。位者天地定位。于卦曰九五六二。乃內外至 正至中之地。而為道至極至一之本。蓋不徒以帝位言也。凡一國之 尊。一家之長。一族之宗。一群之首。皆有其位。皆聖人所寶也。推而言 之。不獨尊有位也。卑亦有之。故曰位者分也。各守其位。各安其分。則天下平而國治矣。且所寶者非位。而在位之中正。位非中正。則偽也。 竊也。將奚寶哉。故中庸曰。有其位必有其德。正以位為天所命也。天 與人歸。方稱乎中正之位。故寶者寶其德也。承上天地大德來。德之 所明。位必至焉。明德及天下。天下咸服。則位正而永固。故下文曰守位曰人。人猶仁也。二字古無異用。人之不仁。名曰匪人。人以仁為本。 亦本大生之義。生之本曰仁。故果實之核曰仁。人而不仁。是失生之 道。故半體殘廢曰不仁。由此可見人仁一而二。二而一也。有仁以治 其德。自有人以守其位。舅犯曰。亡人無以為寶。仁親以為寶。亦深知 此節之義者也。生而有位。則生者安全。位而有仁。則位者永久。而仁也人也。皆以中止為本。尤以中為先。為其為太極之體。道之先也。堯 詔舜曰。允執其中。即明示執中即守位也。中之有失。天祿永終。以堯 舜聖人也。深契乎易此節之奧妙矣。

守位者人。已詳前講。此人字固賅上下君民一體言。而尤重在有職者。則為守位耳。有職有位。無官職即無定位。雖人民皆有其位。即分 也。而非為官守。則非必為聖人所寶。官守其位。人盡其職。各忠其事。 共勤于公。斯上下相睦。明良相洽。盛治之本也。然在古者。聖人在位。 作之君師。君固有位。師亦有職。觀于師卦九二一爻。以一陽介五陰 中。其位獨尊。此即師之本位。以非九五。故非君而為師。師雖尊嚴。而權不逮君主。故在下為長。在上則視若賓。以與君匹配。而有上下之 分耳。他如鄉相之臣。輔弼之官。亦有如師之尊貴者。故有師保傅之 稱。則君主儲貳。亦當以師事之。為重其位。必崇其遇。尊其職。始善其 事。不可苟也。自卿大夫以下。凡在公者。或吏或屬。苟有定職。皆有定位。皆以人為重。以守位者人。人之不良。職于何有。故人必仁。仁而後 稱人之名。仁而後守人之職。此不易者也。然士夫僚寀。貴賤固殊。軒 輊有別。而其奉公供職。受祿瞻生。則無不同。古者農為立國之本。故 凡民皆應耕而後食。惟在公者。祿代其耕。非他。俸以養廉。食以保生。 既不得分力農耕。則不得不恃諸祿養。聖人養賢以治民。凡職藉祿以自養。其義一也。故守位在人。而聚人在財。非財無以供其俸祿。則 官不奉職。吏不司事。國將奚國。如減其祿。而責以職守。是教之虐民 而貪賂也。民之奉公有定額。過此額者。皆苛政。稱稅徵庸同也。設官 吏不能養其廉。欲其不貪。不可得矣。故治國必先理財。有財而後人聚之。此一端也。推而言之。百事之舉。皆需于財。百工之勞。皆須有給。 則養官吏固為聚人之先。而興大業成大功。亦皆聚人之所必重。則 莫不有待于財。泰卦曰。后以財成天地之道。輔相天地之宜。以左右 民。足證財之關乎聚人者大矣。財以為用。則國不匱。而民不貧。為取 之有常經。出之有定制。先事豫備。未雨綢繆。則府庫充盈。而上下富足。此善治國者。首重財用。而非濫用糜費之謂也。大學所謂小人為 國。則務財用。此鍼砭時弊之言。非治道不易之論也。有財始有用。前 已明示之矣。所最重者。在以財聚人。而非以人聚財。故又曰財聚則 民散。財散則民聚。可見聖人于財用。實有至當之度。至公至平之道。以處之也。財聚人者。不獨以財相結。示其恩惠。而在以財成用。得其 功效。故財之與人。相為聚散。彼聚此散。不可同獲。可同獲者。必所聚 非人。所用非正。小人以聚斂為能事。君子枉之。貪夫以耗費為豪情。 志土不屑。蓋悖入者悖出。奢侈為貪之源。吝嗇為貧之因。以其失財 用之正。而徒徇在位之私欲也。

此語最要者在聚人。換言之。即在散財以聚人。大學二句。正本此旨。 蓋以財聚人。則必先能散財。故此人字概一切人民言。散財之道。不 止以祿予人。以俸份官吏。而在輕其賦稅。薄其徵收。先民而後己。重 民之生。而兼裕國之用而已。而賦稅所得。徵收所積。又非以之自私。必先擇于所用。以用為財之要義。無用之財。乃棄財也。天之所予。而 暴棄之。則咎甚矣。故曰理財正辭。禁民為非曰義。理財正見財之有 理。必有條不紊。宜聚則聚。宜散則散。一之于道。而無所私。則財理矣。 理財之要。仍以用為先。用之得當。不悖于財。用之失正。是非暴棄。即 為吝嗇。蓋不正之用。必為私欲所設。而糜濫之費。亦同于吝嗇之財。守財而惜與人。多積而靳散眾。是紂王鹿台之類。府民之怨。敗國亡 身。財豈能自私乎。理之者。正欲去其私。而就于正。順夫時而成其德 業耳。愈有積則德業愈大。此大小畜之義。畜者育也。育民育物而成 之。既畜既裕而散之。斯免乎負且乘致寇至之灾矣。而必曰正辭者。正以理財必先正名。辭猶名也。名正言順。則事易成。功易大。設不正。 將何以示人哉。紂王之積。無以諒于國人。雖有鹿台。亦不克保。此正 辭必所先。辭者使眾喻之而毋疑。故誠于中者言必信。僻于欲者辭 必支。為口與心非。將何以昭其德。達其道哉。而聖人為財用以利天 下為旨。既利及天下。當以天下人之心為心。毫無所私。何辭不正哉。己身作則。足以率民同正。故禁民為非。亦隨理財正辭而發。民之為 非。亦為有私。徒欲利其一己。自必行于不法。非法之行。政刑所禁。而 訟獄之起。亦必自生活始。故在噬嗑卦曰。利用獄。以得食則易爭。見 財則易惡。黃金之貴。人所愛也。肉食之供。人所甘也。皆自逞其私。寧無爭乎。此囹圄之興。即在食肉得金之際。天水訟一卦。由于父子不 親。親而不親。非私利間之乎。故聽訟者。必審其辭。辭之不正。情必不 實。則為非之證也。聖人先禁之。散獄爭訟。于無形。而遂生成。以合道 耳。故關此之政令謂之義。義宜也。利也。而由利生。利之正者為義。不 正之利非義也。此義字承上節道義之門來。以道字詳釋于前。此處申釋義字真詁。是非曲直。推義以辨之。誠偽善惡。推義以別之。故財 用正為義。不正則非義。非義之財。入固不可。出亦非宜。名辭正為義。 不正則非義。非義之辭。對上固不可。對下尤不宜。民之為非。必教之 未至。命之未達。或則上之多欲。官之有私。民乃無所憚矣。故民以為非者眾。責在位者。而以自反無怍。則官先禁止之。禁暴以安良。禁非 以彰是。民知善惡之辨。邪正之分。則為非者自化是。乃時措之宜。故 為義也。夫財不正則咎隨至。辭不正則信不立。民多為非。則眾不安 生。皆在位之責也。果于此克盡力焉。庶乎能體天地大德。而全其生。 能保聖人大寶。而守其位。能集守位之人。共守其國。能用聚人之財。大成其德業。此為時義不已大乎。故義者德之辨也。而生成者必賴 義以扶持之。匡正之。以情欲之易害性。而私利之易敗德也。故義與 道表裏相須。而在踐形養生。尤以義為最貴。無義則氣餒而神馳。心 偏而思亂矣。此義字與上道義二字恰應。道義為成性存存之本。此義為全生致治立德成業之原。一為返本復始之道。一為遵道成德 之功。合而參之。自明其蘊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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