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此解九四爻辭也。九四上卦之始。震卦之初。震以陽爻為主用。九四 雖在外。卻主全卦大用。以在中爻也。則地位未宜。以陽履陰。雖似匹敵。而非協和。然震動之勢。當升騰之時。下之坎陷。至此已脫出。前之 拘牽。至此已緩舒。故爻辭有解拇之語。拇大指。亦身中首要。如俗稱 偉人曰巨擘。或豎挴指以代之。明其所關重大。非常人也。拇為手指 之長。則所指亦必眾中之雄。雖不在位。亦居要職。雖無赫赫之名。亦 有巍巍之象。正如解之九四。雖不屬二五正位。而以獨陽稱雄于外。雖非如既濟中爻。而下與六三一剛一柔對列。剛以制柔。陽以主外。 故雖非九五。而以挴見稱。若九五。則首領矣。而爾古通用。而字。又含 轉折語之意。解而拇。言如釋放拘囚。必先解其手。而必自其拇始。拇 解則手隨釋。身亦隨復自由。故解拇為解始。見于切己之膚體。亦明全部得解之象。以拇為首要。首要且解。其次不待言矣。然解拇非逕 行所能。必宛轉曲折。故用而字。明其所關非輕。而所解實不得不鄭 重也。又解而拇。係由主及賓之謂。主之所解。賓亦從之。如人之由戰 而和。由仇而友。一則釋其俘虜。如赦拘囚。一則握手復交。如奉撙簋。 此九四之解拇。且由之而得朋。而孚其情志焉。朋與坤西南得朋一義。朋至明其自遠來。斯孚明其既來則和協也。九四與六二相成。與 初六相應。同類為朋。同情為孚。明九四以主賓和協。而得朋。且更相 孚矣。解卦均以震能出坎為解。九四又其主爻。故有此占。坎險既脫。 升陽得時。拘縶既除。情誼斯密。朋至斯孚。實九四一陽之力。而其要仍不外陽能與陰協。而以離易坎。成其中爻人道之功。陰暗者易為 光明。坎陷者易為平坦。而猜忌者易為親善。敵仇者易為友朋。又何 患乎蹇之不解哉。此九四之解拇。所關固至重大。所惜者非位之當。 僅得以拇為喻。然既稱拇。亦足表示其重要。猶代主之專使。攝政之 元臣。其位雖非。其權可假。故能因其解而得朋孚之占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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