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上九為全卦功用完成之時。損全卦所為。皆以 益此一爻。故爻辭明云弗損而益之。釋文更以大得志三字。示其為全卦之志。至此已告成功。六三所損。至此變而為益。六三所志。至此 因而成用。是本損益之道。時地之宜。而皆于茲見其志。故曰弗損益 之。與九二之用。固自別也。然九二亦有此意。但未定。不得即指為弗 損。而上九與九二。原本相聯。今因損益而分上下。是時與地所為。非志之異。損卦之志。原無不同。而上九之占。乃大得志之日。過此則又 移而損矣。故益卦反以損上益下為用。亦猶時之有春夏。地之有高 窪。無平不陂。無往不復。損益原自泰否變來者也。大得志句。不獨上 九。凡志于損。以為益者。皆得志也。為其乘時在位。本乾坤交泰之道。 孚山澤通氣之情也。即爻辭得臣無家。似有不足。而無家。非果無也。乃不得私其家耳。損之時用。在于克己。克己乃至無私。故二簋用享。 即足明無家之義。以損致益。遑計其家。今得臣矣。已利于用。雖不及 家。又奚害耶。釋文得大志也。可見上九之用。所利大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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