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上九居極地。遠于中道。故曰偏辭。偏以爻位之失中。則乘九五惠心之用。九五孚于中行。則上九為偏。六三六四皆 有中行之語。九五兩見有孚之辭。可見益之為道。中道也。以損上益 下為志。故為中道。上九與之反。變為莫益。遂失中道。此偏辭之義也。 而或擊之者。以上九之偏。招致外來之攻擊。故曰自外來。與下卦六二釋文辭自外來。大同小異。以卦分內外。爻亦有內外。六二之外。多 指上卦。而上九之外。則就爻言。凡上爻以外也。如由全卦言。應為自 下或自內來。因擊與益。相因而生。以上九之莫益。招致其下之攻擊。 恩之不逮。乃反為仇。施之不至。乃反為怨。此聖人重警在上位者。為 德不卒。反生怨尤。為施未周。反招攻擊。此益之有終。為行之必以恆。苟立心勿恆。遂有外來之擊。而反全卦之利為害。吉為凶矣。故自外 來。乃言其有必至。如影響。雖不求之。亦且來。如六二之益也。六二之 外來。而有弗違之辭。可見其不求自至。上九之擊。亦外來。雖益擊之 利害大殊。而外來之情志則一。此在上位者。立心貴恆。施恩貴徧。為益貴有始終也。

宗主附注

益全卦與損相關。不獨兩卦中互有損益。即由外互變易。亦互含 損益之象。故損與益。乃時用。非果有異也。卦爻三陰三陽。為乾坤 交合之卦。如咸恆。如既未濟是也。而泰否為之主。故凡三陰三陽之卦。皆由泰否變。損益尤明。泰變成損。否變成益。僅爻之移易。而 上下卦皆變。故名損益。為乾之加減也。一陽爻易其上下而已。由 損益而夬姤。三陰三陽變為五陽一陰。正如泰否之改變同人大 有。乾與離合。皆五陽一陰。此易卦變化之序。有其例也。三陰三陽。本平均之卦。變而五陽一陰。極懸殊之卦。果釋其象。則知其為天 地生化之數所使。已平均者。變為至公平均。而不平均者。終變于 至平均。此乾坤之後。繼以坎離。而咸恆損益之後。終以既未濟。是 皆陰陽消息之序。有必至者也。夬姤一陰合五陽。其反對者復剝。 則一陽合五陰。是夬與復。為陽之始終。姤與剝。為陰之首末。皆自下而上也。復之一陽升而至剝。為行之極。姤之一陰。上而至夬。亦 數之窮。極則變。窮則通。故復由剝來。而環于坤。姤由夬來。而育于 乾。此時序剝為九月。坤為十月。復為十一月。司秋冬之令。明陽氣 之消。則有息也。夬為三月。乾為四月。姤為五月。司春夏之令。明陰數之終。則有始也。以八宮序。言皆屬乾坤之宮。而一世與五世對。 天風姤。乾之一世。澤天夬。坤之五世。地雷復。坤之一世。而山地剝。 乾之五世。此周易之序。與八宮有異也。先天後天之別耳。故先天 應以天風姤對地雷復。澤天夬對山地剝。以震巽艮兌位相對也。 而周易則以後天生化為序。以陰陽之消息。關于乾坤之出入。進退者為往來。明氣數之推遷。見剛柔之代謝而已。故夬姤相繼。而 恰在損益之後。可見損益必有加減。而加減必有盈虛。此平均者。 必變為不平均也。

夬卦之用。乃由陽剛之逼。陰氣欲降而不得。遂成決裂之象。然兌為少女。柔也。而乾為大父。剛也。以四象言。則同為太陽。乃合二陽 之卦。若易其位。則反其用。故天澤履為柔履剛。而有履虎尾。不咥 人之象。故取義為禮以制野。禮本文弱之行。而能服暴狂之性。是 以一柔得中。足制五陽。不越其序。陽剛雖屬。而其情至摯。故如父 之受憐弱女。而不以強暴加之也。今為夬。則與之反。一柔居巔。五陽在下。飛騰不已。柔無以自處。故終退而成乾。此三月之卦。為春 末而將交夏也。兌澤雖柔順。而在純剛之外。上下正位皆陽。中爻 又重。剛無協。其勢至盛。其行必暴。其志至強。其至必橫。此一柔不 克與爭。而有不戢自焚之勢。以益之志于進。震之一陽。日進不已。遂必與陰決。故繼益者為夬。決也。又快也。夬則以其剛暴。快則表 其強橫。皆以卦爻之用為本。乾之兩陽。轉助其動。雖陰以少貴。而 其位過崇。其志易渙。澤中水潰。決為橫流。陽積之時。無有與協。故 在益為益利。在夬則反為破裂之用。所謂滿則損。盈則溢也。決亦 溢出之義。如決江河。其流溢于大地。是盈之為害。即益之過也。益本為利。過則害生。故君子見善則遷。有過則改。防其決耳。此易教 微意。讀者當深思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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