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申釋彖辭之義也。萃。聚也。言以水之聚于澤為象也。上兌下坤。兌說而坤順。由下而上。由內而外。故曰順以說。九五剛中。而六二與之 應。是為剛中而應。以上下卦德。內外正位。皆相應而同情志。故為聚。 物以生之宜而聚。人以情之適而聚。所謂方以類聚。以其近也。王假 有廟。乃率所聚之眾。以祭其先。致其孝享也。王者政令自出。教化自敷。以禮率眾。以祭先敦本返始。此為王者成治之基也。利見大人亨。 聚以正也。言聚眾以正道。即孝慈也。而以象言。九五正位。眾之所歸。 率之歸王。亦聚以正。位賅德言。位正則德明。王率眾以祭于廟。是又 行之正也。位正則有守。行正則有功。率眾以正。而見其先王之廟貌。 遵其德。奏其樂。行其禮。以仰其功。大其業。是以曰利見大人。言見之以為利也。利孚于天下。利及于後世。斯利之至也。此祭祀之禮。未有 與比者也。禮之隆重。則儀物之必豐備。故用大牲吉。明報本之義。通 于天下。所謂慎終追遠。民德歸厚者也。以下卦坤厚載之德。人道鑒 之。以厚民之德。此其為吉可知矣。因坤之行地無疆。無往不宜。則人道師之。亦利有攸往。而坤以順為行。順承乾行之謂也。故法坤者。法 其順承乾行。師地之厚載。師其順天命也。惟坤能順乾。惟人道師地。 能順天命。此利有攸往非他。天之命而人順之耳。天行健。君子以自 強不息。此乾卦象辭。今萃亦因乾之順承。而順天之命。利有攸往。猶 是坤之德也。利貞。人所本也。以萃備三德焉。利貞者。坤也。亨則已順天矣。是萃聚之義。宜通天地。旁括萬物。聚本于義。集結以其情。非苟 合者。亦非強合者。是以觀其所聚。而天地萬物之情。皆可見矣。全文 要在聚以正三字。正者中也。中正則合乎道。備乎治矣。惟正乃貞。惟 貞乃利。惟利貞乃亨。貞為四德之本。人道之基。能貞而正。則無不亨利。而首著于祭廟之禮。則以生必有本始也。本始不渝。枝葉自茂。此 萃之貞正。自孝享為之基。如木之有根。水之有源也。卦象以九五正 位。六二應之。即為正以聚之之道。設無其位。猶不得謂之正。不正之 聚。則烏合之眾。何足以順天命。而見天地萬物之情哉。
萃卦以九五正位。下連九四。四五同剛。而後成聚。與豫之僅九四一陽。而失正位者不同。卦爻九四屬人爻而在外。以近九五。有如大臣 輔弼之象。是以彖辭利見大人。亦指九四言。以九四為近王之諸侯 卿士夫。而其四陰。則大眾也。故釋文聚以正。亦以諸侯公卿能率眾 歸服于王。即九四率群陰以從九五也。豫無九五正位。故曰利建侯行師。即以九四非正位。有富于侯國之主。師旅之師。而萃則因九四 上從九五。始有王與大人並稱。用大牲吉。與利有攸往。宜分釋之。以 一屬祭祀。一屬人事。而釋文曰順天命。係指利有攸往。雖用牲。亦時 之宜。有如天命。究非關本旨。原文頗有脫句。意則用牲之吉。禮尚豐 盛也。禮有以豐為貴。有以殺為貴。卒以時祭。崇德報功之義。故必豐盛。非為奢侈。天地以時成熟萬物。而成積聚。則禮亦遵時。而薦其豐 備之品。此本于全卦之時用也。孝而曰享。足見重在儀物。享兼上下 言。享先祖之餘。即以享眾。是亦酬功之意。公侯卿士。有勞于國。因與 于祭。而受賜享。亦禮也。此萃之大用。在聚眾以明禮而已。非祇吉凶之占也。聚眾明禮。將有為也。所為雖何。則象辭除戎器戒不虞之謂 也。保國以保王。是必有賴于眾之聚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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