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此萃九四爻辭也。九四外卦之始。為兌之初。而與下六三。同屬人爻。 此陽履陰。而剛柔失位。在卦以萃為用。九四近于九五正位。如大臣之在君側。亦人民所仰重也。故雖非正位。而有大吉之占。各爻皆本 萃之道。以萃于九五之正。而獨九四不言萃。且稱大吉者何也。蓋萃 必因于位。而所以萃。必待于剛。故在下三陰。皆以上兩陽為所萃之 地。且以九五為正萃也。九四雖陽而非正位。則非所萃。此地已別于大眾。又非來萃之人。故不言萃。而以既近九五。代君宣撫有眾。率之 以萃于王。是眾之所賴以成其萃者。眾之所歸。乃孚大吉。王雖有位。 而與民遠。臣雖無位。而與民親。此輔弼之臣。公卿之象。政令所由布。 恩德所由施。如王之股肱。國之柱石。權重而名高。遇隆而勢厚。此所 以大吉之占。不屬于九五。而在九四也。夫代王行政。秉國之鈞。如詩云赫赫師尹。民具爾瞻。則其所負之重。所處之艱。將如何而能免于 咎哉。爻辭稱其無咎。即隱示其原易于咎也。而卒無咎者。以其剛耳。 剛則無欲。無欲則善其身。而慎其行。則對君無欺罔之情。對下無驕 淫之志。勤勤懇懇。以率其眾。而忠于上。宜君之德。以撫綏其民。盡民之情。以陳達于上。則庶乎孚大吉之占。而獲無咎之果矣。且萃之所 萃。原在兩陽。與比之比于一陽正同。惟比則以陽孤。而成朋比之勢。 而萃則以陽與陰匹。易收薈萃之功。故九四不獨無礙于九五。且足 以弭朋比之害。此其功績亦可稱大吉之占矣。而全卦去初上。以六 二六三匹九四九五。恰當其數。以孚于中和。此九四之德也。九四所行。雖不言萃。實則介于萃上下。猶人之咽喉。室之門戶。出入之要道。 呼吸之專司。其重要不言可知。爻辭特以大吉歸之。可見其用之利 于一切。而為萃之樞機也。吉由利見。吉不及利者。利指行。而吉指功。 利指為用。而吉指成業。由字言。吉從士口。多士之口所讚歎所悅服者為吉。以卦為兌之始。兌主口舌說言也。此兼見之義。亦可知爻辭 微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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