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萃卦上兌下坤。二陽包四陰中。分上下言。為澤在地上。澤水所聚處。 而必憑于土。坤為地。五行為土。故有萃聚之象。言如水之集也。兌上 爻為柔。坤則純柔。柔以承剛。如地之厚載。亦聚之義也。物遇而後聚。姤之後繼以萃。此周易序卦之義。萃與升往來。而與小畜對。與臨為 同體。臨為坤上兌下。兩陽長于下。象剛之漸長。故臨為大。而當十二 月卦。萃則易其上下。陽反在外。陽升陰降。以上有一陰。乃能成聚。遂 與觀異其用。觀兩陽在巔。陽日升而無阻。萃則兌上缺成澤之象。是萃之用。以坤為體。而兌成之。萃為兌宮二世卦。言其為兌之二變也。 兌少女也。坤為大母。母無不愛憐少女者。由人道言。亦自成聚居之 情。聚猶集也。合也。陰陽相得有合。其義見于噬嗑。取始終皆陽也。萃 以始終皆陰。故為聚。而不為合。合本于性。聚本于情。合言其和。聚言 其集。此二者之異也。萃中互風山漸。自二至四為艮。自三至五為巽。漸以女侍男為喻。亦有聚居之意。而萃六二本坤正位。外九五則乾 正位。二五相應。剛柔得中。亦孚于諧調之義。以中爻言。六三九四。與 未濟同。反于既濟。是雖諧而難協。調而難同。則聚亦有所礙。不得謂 之合也。然由夬姤五陽一陰。變為二陽四陰。陽道奇。陰道偶。以爻言之。頗相益而有利于用。此彖辭四德備其三。而卦名萃。可見能集結 其類。亨達其情。外利于行。中貞所守。是以萃之大用。為吉卦也。剛中 而柔應之。陽外而陰內之。兩相依倚。互成其用。此萃之取義。而字從 草從卒。言如草之叢集也。物生而易茂者。以草為最。蔓延廣野。而成 聚集。如有範之者。是其性之聚也。人之割草。束而積之。亦相聚也。故取以喻卦用焉。

萃與升反。傳曰萃聚而升不來也。聚者散之反。來者往之反。故萃為 聚。升為散。萃為來。升為不來。以其行之異也。情志之殊也。萃至也。如 物之集。人之至。由遠而近。由外而內也。兌悅而坤順。上悅而下順。兩陰之合。而行相從。兩情之依。而志相聚。此萃之得名。以陰與陽之相 引也。性之異類者相引。如電是也。而地與水原相制。反成其相依之 情。水無土。無以蓄其類。澤無地。無以積其用。此兌澤恆依坤地而成 相需。湖沼池塘其小者。海洋其大者。皆必依陸地以成名。故萃之用。 以坤為體也。人之聚處。亦如水之與澤。其整而不亂。序而不漫。有坊以約之者。猶水之有隄也。聖人由隄之義。而制民之坊。則禮也。禮先 以祭祀。祭先以祖廟。示不忘本也。故易于萃。曰王假有廟。即以禮坊 民之旨。而明聚眾之有道也。聚之而教以禮。教之而引于廟。以孝慈 之義。導民孚于正。則天下不治而治矣。此萃之占亨。而兼利貞之德也。民聚則國保。民至則上安。是萃之繼姤。有鑒于有魚無魚之辭。特 首揭廟祭之禮。以達其聚眾之道也。此易教精微。人或未解。特揭出 之。告後之讀易者。

宗主附注

萃與升往來。由夬姤而萃升。係自五陽一陰變為二陽四陰。萃為兌宮卦。升則震宮卦。以坤為主。坤下兌上為萃。坤上巽下為升。皆 取坤合巽兌。巽兌亦陰卦也。而以兩陽一陰之象。成長女少女之 名。兌陰在上。為少女。巽陰在初。為長女。此以坤之合乾有先後也。 萃卦兌居坤上。四陰中包二陽。陽少為貴。而得中。故曰剛中。凡卦得中位之陽。而有陰與應者。皆曰剛中而應。如萃九五與六二應。 或以人爻。一陰一陽相應是也。剛以柔應。則其用必亨。此後天生 化之德然也。萃與姤異。為陽退而成陰之用。姤遇也。萃聚也。物相 遇必成聚。故繼姤者萃。萃之為聚。猶草之叢積。物以類聚。非其類 者不得聚焉。人以同人為類聚。亦以其同也。聚猶集也。如市村之有集。物皆至焉。故萃亦含有至義。群之所趨也。與升相反。萃為至。 升為去。萃為聚。升則散也。故傳曰。萃聚而升不來也。來與往對。升 為不來。即往也。去也。遠也。而萃則為來也。至也。近也。以在姤遇之 後。而成來近之情。是其命名之由來也。萃以陰包陽。有如咸恆之象。初上皆陰。陰即物也。物之聚者必有道。陰之歸也必以陽。兩陽 居中。四陰環繞。此萃之象。而以坤在內。陽在外。陰克載陽也。反之 則升。陽在內坤在外。物乃隨散。陽與陰相翕。則成聚。相離則為散。 此大小畜。皆以陽能吸陰而相畜也。物聚散如是。人聚散亦然。二 者情志克諧。乃為佳侶。情志各戾。乃若怨仇。如睽之二女同居。而志不相得。則愈行愈遠。猶物之散漫也。澤者水之聚。風者氣之散。 故萃從兌。而升從巽。他如風水渙。亦散也。陽與陰不協。欲其久聚。 難矣哉。

又曰萃卦與臨同體。而其用大異。以上下易位。陽反在外也。坤厚載物。宜在于下。臨反居兌上。是本陽長陰消之義也。萃則兌在坤 上。水居地面。孚于實用。如湖沼海洋之在地上。其功用無窮。而水 與土同居。以聚其類成其象。是萃之義所本也。有類于水地比。水 同而坎兌異。坎為水。乃汎指一切之水。兌為澤。則專指蓄積之水。 坎中一陽。為水中之精。兌則兩陽。兼及水之功用。以有土以防之。方名澤。若無隄岸。則坎也。非兌也。故萃與比。大同而小異。比為比。 萃為聚。比若相並。聚則相集。是有多寡之分。久暫之別也。萃聚而 不散。來而不去。陽在陰中。依依不捨。雖本澤地之聚處為喻。實則 凡眾物集居。群類來同。可推象之。大如邦國。小如族里。為群眾所集者。皆萃也。而以時言。則如祭祀。如會同。如大事召集。軍戎聚合。 及凡燕享之禮。期遇之儀。聯其感情。達其心志。而為眾所集結者。 亦萃也。村鎮之廟會。鄉族之社祭。商工之期至交易。巿集之行旅 遇合。亦萃之用所見也。故萃備三德。以其通于一切。為人生不可 或闕者也。無論為國為家。為禮為教。為軍戎田獵。為商工貿遷。皆依萃以聚之。其道無不適。利無不宜者。順乎水澤之聚于地。而全 其自然之性。達其亨利之功。故彖辭首言其亨也。亨通也。而兼包 享與烹二義。即損卦已釋及之。萃之亨亦如是。以其亨于事物。必 享其神祖。而必有烹獻之禮也。故曰假廟。曰大牲。即可證明享與烹之用原在亨字中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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