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此夬九四爻辭也。九四為兌之始。與九三同屬人爻。而以剛履柔。與 初九應。初九在下。故象趾。九四在中。故象臀。臀。股之上。人賴之以坐。 多肉而厚骨。身之要部。無臀則不能坐。臀以殿。殿後也。如室之殿。安坐共居之地。人之臀。亦司居坐之職。九四在上卦之下。而為兌之初 爻。故稱臀。膚。皮也。亦通腑腐。其義見噬嗑卦。此言臀無膚。傷其皮也。 皮為體之外衛。無皮失所衛。則血肉皆露。筋骨不保。則雖有臀。將失 其用。則不得安居穩坐之象。不能坐者。有礙立或行。亦不便于偃臥。 則立亦必有所苦。行必有所艱。故曰其行次且。次且後人作趦趄。古無走字。欲進不前之狀。言行步之艱難也。為臀無膚。則股亦苦痛。不 得安坐。即不良于行。行兼立言。行之先必立。不便于行。亦不得立。皆 以切膚之害。失其自由之象。既為後患。又失外防。則其坐臥難安。行 止不易。可以知矣。爻舉為喻。不必果有其事。不過九四在外卦之下。故象臀耳。而以上六為陰。下皆為陽。陽為衛為傷。今卦上爻為陰。是 傷其外衛也。故曰無膚。九四與大壯同為陽壯于內。大壯爻辭。牴羊 觸藩。喪羊于易。與此爻之羊一義。羊性馴而內剛。故大壯夬皆以上 有柔爻為羊之象。牽者羊之主人。九四與初應。初爻為剛。有如人之 牽羊。即以剛牽柔之象。重剛相連。如繩索之牽挽不斷也。外悔內貞。九四在外。故曰悔。悔亡以羊之亡而悔也。雖有五陽牽之。而以一陰 亡之。則其悔宜矣。陰主傷失。而在外如潰其藩籬。故大壯上爻曰喪 羊。與此亡羊正同。不過大壯二陰。猶可委之未慎。夬則一陰。竟使已 牽之羊亡失。豈不悔哉。此悔亡言悔因亡羊而生也。易之無藩。乃喪羊。牽之無衛。亦亡羊。則喪亡之咎。終由藩衛未謹。防守不周。以羊之 馴。猶至亡失。況非羊乎。強力之不可恃。剛愎之不宜用。于此可見九 四重剛。自用已慣。自恃方驕。雖害切膚。而亡羊于手。猶不省悟。憑陵 其暴躁之氣。武斷于耳目之聰。故有聞言不信之語。以雖有人言。仍 不置信也。此九四剛過之害。卒致身受其傷。行感其苦。手失其物。雖生悔心。而猶不以人言為意。可見其終必至大損也。

宗主附注

夬以中互乾。故爻辭亦與乾應。大壯則中互夬。故爻辭亦與夬相 類。在卦象兌為羊。凡有兌者多以羊為喻。夬之牽羊是也。而大壯以震合乾。何以稱羊。則由中互夬。為兌之象也。故曰牴羊。曰喪羊 皆。以兌為用。羊性馴柔。禮曰柔毛。兌少女也。亦極柔順之性。在畜 則以羊為喻。夬之牽羊。以五陽連繫一陰。有如繩牽。而以陽剛決 陰柔。亦有牽羊之象。匪人稱被刦掠者為羊。或綿羊肥羊。皆暗指 其馴柔無反抗。聽其割宰之意。中州有捻羊者。即匪類之一。以騙掠剽竊為生。俗訛作捻秧。以河南方音唸。羊若秧也。而秧字則含 幼穉之意。人不出外不更事。俗曰秧子。即言如秧苗穉弱。實亦由 羊字轉變。捻羊亦如夬之牽羊。以五剛縛一陰。其不易逃脫可知。 而竟亡失。寧不悔哉。正如匪人已綁得富商。而竟被逸去也。羊固馴。而其為用則剛。如羊毛足以禦寒是也。剛柔互為用。不得徒有 一。而忘一。此後天之陽與陰並行也。夬雖當陰消之時。尚有一爻 在上。故全卦大用。仍以一陰為重。兌之取象。為全卦所本。與大壯 同。乾為龍為馬。而二卦獨以羊稱。則知兌卦之用。所關大矣。夬為 缺為決。以上一爻為五陽所妬。志雖與決。而行有難決。則柔道之能伏剛也。細體辭旨。自能知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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