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夬上六爻辭也。上六全卦之終。屬兌主爻。亦為坤之上六。全卦惟 此爻為陰。故與下各爻有異。況當窮則變之地乎。在彖辭。孚號有厲。九二惕號。皆以號稱。上六則曰無號。是可見上六之用。與全卦反。全 卦以兌在外而張其口。故有號之象。至上六反以失其位。塞其兌。而 為無號。言聲不出口也。且下應九三。內剛外柔。柔失其道。不協于時。 故成無號。不可號也。號兼呼號號令。皆口舌所司。兌之本職也。兌至上六。其勢已極。其用反窮。此爻辭稱其為終也。終字為一句。其義有 二。一則為卦之終。凡卦皆自初始至上終。上六之終。乃全卦之盡也。 一則爻之終。爻以九六分屬乾坤。乾知大始。坤主大終。坤卦用六。釋 象曰。用六永貞。以大終也。故凡卦爻之屬陰者。皆秉坤之用。而以終 稱。是上六之終。為坤爻之盡也。周易全部亦以乾坤分始終。則非限于九六爻。如傳所謂未濟男之窮也。歸妹女之終也。即明陰陽皆有 終盡之數。未濟為乾道之終。歸妹為坤道之終。此以乾坤主各卦始 終言也。若夬之終。則以卦爻之盡為言。上六一陰將盡。在時為陰之 終。與剝為陽之終相對。故爻辭稱終。言既為卦之終。亦為陰之終也。爻終則窮而必變。陰終而陽起而代之。是彖辭利有攸往所尚也。陰 陽消長之別耳。陰雖以夬終。而又自姤始。與陽之終于剝而始于復 者一例。終必有始。為天之行。如夜盡則旦。冬盡則春。往復循環。未嘗 有絕。是陰終而非終。故曰消息。不曰終始。不過在夬卦則為終耳。蓋 即坤道之盡。與卦用之窮而已。坤道盡。則柔無權。卦用窮。則夬將變。故上六之後。則為姤。而一陰又始于下矣。五陽雖同。而陰陽消息大 異。此卦爻有盛衰之別也。因其為終。乃占有凶。言夬本以決陰為用。 陰既決而終。則陽將上而極。是去其蔽而代受其灾也。故曰有凶。上 六雖窮。若未果易以陽。則凶之占。由上六之變。是剛不當志于進耳。果不急進。則又無凶。故云有凶。言視五陽之自動為斷。全卦惟此缺 陷。若履之。是將陷于險中。柔不能以剛勝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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