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九五既為正位。而孚中行。應不有咎戾。何以 爻辭稱無咎也。凡稱無咎。必緣二義。一則無可咎。以其所行自罹于 咎戾也。一則原有咎。以其行之善而免耳。故稱無咎。必原有咎。九五 中行而有咎。恐後人不明。故釋之以中未光。一則因九五雖位中正。而上有陰爻。陽德止于此。不克再進。而上六一陰。將蔽其明。是雖得 中。而未能光大。以爻言。固如是。以行言。亦由五陽過盛。剛過之勢。且 近于陰。有偏頗之嫌。亦不克成光大之德也。九五之下。連以四陽。方 阻上六之下降。而志在決去之。是九五與上六近而將遠。親而反疏。 情志在即離之間。動止當嫌疑之際。故雖中位。而未光明。爻雖正位。而行未光大。此夬之所以為夬也。夬原含缺欠之義。以上六一陰之 缺。則全卦正位之九五。亦因之而有未光之稱。是以爻辭占無咎。言 以夬夬有咎。而幸以中行得免焉。莧陸之象。亦非光大之喻。以其位 雖正。而時不當。德澤未徧。生成未全。此夬九五有異于乾之飛龍在天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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