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此總釋全卦象辭。以明人道也。恒為久。必先不變。而德尤以能久不變為本。二三其德。則事無成。信不立也。書稱咸有一德。恒繼咸而明 其大用。亦以一德為則焉。傳曰。恒德之固也。恒以一德。可見恒之為 德。必一而固。能一則始終可守。能固則動定不移。蓋即立不易方之 謂也。立不易方。言其有守有為。慎終如始。處變而不變。應常而如常。此致中之功。用極之道也。故稱君子。為其德足稱夫恒。而行可協于 咸。有一德者也。雷風之合。剛柔之和。乃能立不易方。反此則否。故風 雷益上爻辭曰莫益之。或擊之。立心勿恒。凶。更足明恒之可貴。而見 辭義必本諸卦象也。以卦象雷風相薄。風從雷為順。雷下風為逆。以 震陽巽陰。震剛巽柔。陰必隨陽。柔必協剛。如恒為正。若益則反矣。況益上爻居窮地乎。故有立心勿恒之辭。明其與恒恰反也。恒為常為 久。必先不二方能常。先不變方能久。以二則紛。變則改。紛則難守。改 則難持。此君子因恒而志于立不易方也。夫立必有與立。性命之正。 道德之全。固為人所守持者。而非故使不變不二者也。蓋能以常御變。以一處二。則雖變不失其守。雖眾不紛其心。即以恒卦象為本則 也。雷風豈無變而不紛者哉。惟天能以不變不紛。用其變與紛耳。雷 鳴而萬物動。風起而萬物揚。其變與紛。蓋可知矣。天道卻無所用其 變紛。以天之能恒也。故雷必鳴于春。風必定其向。非時為害。非地為 災。災害者非天之常。君子所警畏者也。時地者乃天之常。則君子所師法焉。此立不易方。為人道之恒。亦以合天之恒也。

以互卦言。中互兌乾。為夬履二卦之象。外互坤乾為泰否二卦之象。 皆恒卦包含其道者。不獨與咸為往來。與益為顛倒也。由夬履言。用 多取履。以震在上。與兌為比。故有立不易方之辭。謂履立也。有所立必本乎禮。履禮也。不易方。猶遵禮而固守之。持躬之道所先也。依外 互為坤乾。義取于泰者多。而震自坤化。巽自坤出。坤有定方。已見坤 卦講義。為其靜順先利貞。故六二爻辭。以直方大為德用。明其有守 不移。如泰無平不陂。無往不復。而致其一。用其常。以孚于悠久之道 者也。故恒象辭概恬其義。而揭立不易方四字。使習者知恒之有通于坤與履泰三卦之用也。震本長男。一陽在上卦。巽本長女。一陰在 初爻。以卦爻言。陰包乎陽。以上下言。男先于女。二者相得。宜其有所 立而不變。有所守而不紛。此立不易方。不獨人道當然。天地之德亦 必如是。如天之歲時寒暑以調。日月明晦以度。如地之方位溫涼以辨。物產水陸以分。皆有所宜而不能變。有所至而不能改。此即天地 之恒。亦猶人道立不易方也。夫立而易方。是不信也。行而無守。是不 貞也。皆與恒反。為其不克久而常。正而順也。剛之見也。必有其一定 不移之方。柔之昭也。必有其永守不失之位。此道也。易之大則也。恒 以剛主外。柔主內。故用有守而能久。立有道而不易方。非強之也。聖人為辭。純本天地自然之德。陰陽至定之序。故立不易方四字。乃本 恒象而來。非故為之辭。讀者要就此義從卦爻求之。方明易象之微 旨。易辭之精義耳。

宏教附注

恒象辭最簡。而意最宏。為其孚于全易之旨。能探其本而推其用 也。蓋易以不易主變易。不易其常。主易其變。常變之道。一以貫之。 立不易方。正其不易也。而能廣恒之德。以成君子之行。正其以不 易而主變易也。天不變。故御萬變而不窮。道不變。故應萬變而俱 當。此恒久之由來。亦聖人至誠無息之所本也。惟其不易。乃能不息。若時易。是所謂逐變而化。瞬息不存者。豈能以觀事物之變。為 紛亂之宰哉。故不變。方能應變。不易。方能隨所至而成其德。此立 不易方。非無所為也。正以無為而無不為。如立于至中。則八方皆 歸一覽。若自無定所。更何察身外之事物。明時地之宜否耶。故立身處世。皆當以恒象辭為法。而因時之變。處地之非常。當事之轉 移靡定。則尤宜謹記此語。毋徒置身紛亂中。而不自拔耳。言立已 賅行。有所立。方可推之于行。立若無定。將何以行。恒卦以是為義。 故傳稱為德之固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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