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咸上六爻辭也。輔頰居口外。舌居口內。所感由下而上。至于口舌。 言為心聲。亦由心推而之外也。蓋咸上卦兌為口舌。為說言。上爻乃 兌之主爻。故見象于口舌也。以咸之用。先發于心志。繼達於語言。終乃見諸行事。口舌說言。介乎二者之間。心之所存。必發于口舌。情之 所通。必藉夫言聲。前已言之矣。上六為全卦之終。乃咸用已盡之地。 則所感于心者。將出諸口。所感于身者。將述于言詞。則由此進而諧 其匹配。成為夫婦。實亦有需于口說。有待諸言文。如父母之命。媒妁 之言。及乎問名納采之致辭。親迎合巹之執禮。莫不有賴乎口舌說言者也。故上六雖為咸感之窮。而其達夫咸感之用。正居要也。兌之 所主。即重在口說。而下與艮之止定。一動一靜。表裏呼應。以全咸之 大用。正由此上爻致之。不過上爻之用。必先得諸爻為之本。若徒依 此爻。而飾言誑語。以呈其口舌。則又非咸所需也。故咸卦之義。取艮為本。有止有守。而後行無不宜。苟忘所止。而不能守貞。則雖巧言如 簧。甘語如蜜。徒成其奸私而已。尚何足語于人倫之始。人道之本哉。 故爻辭不著吉凶。明其為吉為凶。視所言語果孚于心志。音聲果通 于性情否耳。聖人制易以善為歸。若行止皆善。則何凶可言。若不善。 則何吉可言。此上文不著吉凶之微旨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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