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訟六三爻辭也。本爻以陰行陽。以柔履剛。陰而自慎。顯而不彰。乃 守舊之象。安貞之祥也。蓋以下從上。以柔順剛。能自貞以厲。則吉矣。 舊者先人之遺。在卦為先天。為其反正卦。訟之正需也。食舊德。應乎需也。需以酒食為先。故曰食。凡陰者逆行。逆加逆則反正。六三之逆。 乃反同于需。以氣之行。時之至也。循環之道也。坎生自乾而合于坤。 貞者。坤之本德。厲者。乾之善行。乾九三之義也。既貞以守。又厲以行。 以終吉也宜矣。以六三。以逆為順。以訟為從。有舊德可食。能貞厲自 慎。則反終凶為終吉矣。然坤者無成。六三取坤之義。從乾之事。故曰或從王事。無成言訟者雖吉。而從者無功。此皆以反為正也。以訟則 吉。以從則否。是以坤道變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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