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易之為書。自來僅具象圖。無文章也。至唐虞以後。始由象而增以字。 由言而演為文。文字既傳。圖象反晦。此則後人舍本逐末之過也。要 知伏羲畫卦之時。未有文字。而語言可口傳。不可記錄。僅以圖象載之版冊。而將意義傳于語言。果不得其師則不明其義。徒執圖象不 能通其用故也。然既有圖象復得師傳。則雖無文字可誦。而仍有語 言代釋。其傳不失。所資于圖象者大矣。及用文字之後。則意義均宣 于文章。圖象之玄微反不若文字之明顯。故文章日多。而習者不知重圖象徒習為文章演講。文字訓詁。不復從圖象中究其精深。宏其 體用。蓋自周秦而後。易之圖象已漸亡矣。然今之所存者文字。由文 字而能探易之用。亦猶古之僅有圖象。由圖象而能盡易之義。其得 失頗同。要皆偏于一端不克見易道之全。是以欲明易教。必兼圖象 文字而並重焉。以文字釋圖象。則無待思索之煩。以圖象證文字。則不蹈虛疏之弊。是易之為書。二者不可缺一也。今日之易。多有詳于 文字。而忘圖象。雖卦畫猶存。而圖象不備。間有補者。而不得編列之 序。不解體用之道。雖有其圖。不充其義。是皆易本之失。茲既講易。當 先正之。俾圖象之用。與文字同。文字之精。與圖象合。則習是書。能直探古人之心。而有以昌明易教。其所益于世。抑大矣哉。

易之有圖。自伏羲以來亦漸加多。至周大備。秦漢乃遺之。連山歸藏 易。皆由圖以別其用者。無圖則不知有何以異也。古來圖象。皆為紀 氣數之變。明天道之用者。故曰圖讖。以其明未來之事。合神鬼之吉 凶。為占卜之所憑依。示人禍福休咎者也。故圖與卦同一用。雖簡略不文。而足以記數明變。如河圖洛書是也。一切圖象。皆始于河圖洛 書。故二者為圖象之祖。亦易卦之所本也。易之圖象。自不外河圖洛 書。而河圖洛書。非獨易所有也。易之所有者。如太極圖。兩儀四象八 卦圖。六十四卦圖。及伏羲先天卦位。文王後天卦位。六十四卦分合變化諸圖表。與卦象生化。卦氣奇偶。卦用分合。其餘合日月之度。參 音律之數。納干支之氣。明蓍龜之情。以及各卦變例。序卦次序。天地 人之位。來往之時。各有圖表以紀其用。皆同河圖洛書。為易之圖象 也。其間既經遺失。不傳已久。後人雖補之。有未能合原本者。應逐一 審定。明其次序。以為習易者之途徑。亦以紹述古易本之精神。讀者其留意焉。

宗主附注

夫子所指圖象。皆易經原有而失傳者。古本易僅有易象與圖。而 無文字。後人加入文字而遺圖象。是舍本逐末也。不先求圖象。則不知易之由來及其變化。雖讀經傳。不過為記誦之用。而不能直 探天地造化之源。人物生成之本也。故 夫子諄諄于圖象之審 正焉。考古本易。凡于先天後天之異同。及伏羲文王連山歸藏易 之分合。皆自圖象辨之。若舍圖象。則皆混然莫別。即如先天方位。 與後天不同。非有圖明之究不知何為而異。且卦爻中之文辭。何以時牽及本卦爻之外。而其變化更何從推溯。此皆必由圖象證 之。方得其究竟也。不過易之圖象。有必要者。有次要者。有無足輕 重者。自有統系可尋。體用可別。若雜列無章。不知其精粗輕重之 道。則仍不能全易之妙用。如太極兩儀。為卦所自出。則最先之物象也。方圓諸圖及卦之變化分合。則自卦出。為次要者。其他錯綜 諸圖。皆不過廣卦變之例。為供習易者之參討。非易中必著之圖。 則列之固佳。不列亦無大害。斯但舉其一例。即可推其餘。有不必 盡錄者也。此係略述一端。非謂所有圖象。盡在是例。要當于講習 時指明之耳。大凡圖象為易數所示。氣數有大小之別。圖象有輕重之觀。天地所自始。人物所自生。皆氣數大者。其圖象至重要。因 非圖象不得明其故。如河圖洛書。為氣數之本原。若不知之。終不 明二氣五行天生地成之理。其所關易教至鉅。且為義極精微。初 非後天中一物一事之可比擬。是則習易必先通之。而不容少忽略也。故觀諸圖象。為習易一大事。雖經傳宜明。而圖象亦當熟記。 非僅文字誦習而已足者。後之讀易者。其注意斯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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