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易傳曰。河出圖。洛出書。聖人則之。此言河圖洛書所由來也。天地之 間。運行者氣。紀量者數。顯示者象。而主其中御之以合度者道。道兼 神形。氣數則神之見也。象則形之呈也。凡天文地理。可紀可指可名 者。皆不外此三類。而皆不離乎道。河圖者。天地自然氣數所賦。而成其自然之象也。蓋天地既奠。神形全具。有其氣者有其數。有其數者 有其象。河圖之出。以象之顯也。其象之所示。則數也。其數之所在。則 氣也。氣有陰陽。名曰兩儀。言既生成之後。必有此兩者之質。以為其 成物之本也。兩儀化合。遂分為水火木金土五者之氣。名曰五行。言兩儀既化。必有是五者流行其間。以辨其性。而別其類。亦物之始成 所秉者也。兩儀既見。五行乃名。二五搆精。萬有始生。此屬天地萬物 生生之本。莫之能外者也。五行之氣。因二為五。雖五仍二。然言其本 質。必自五者始。後人或云為四。或云為三。其意大同。究不若別之為 五。適合天地自然之氣與數。試證之河圖。可見其旨矣。河圖之中。點畫成象。自一至十。各相連而不混。相離而不乖。其數之自然。足見其 氣之自在也。氣之動也。以二氣之分合而後化。故生成之數。必屬于 天地。天地者。二氣之所主也。物之生化。以五者為類。而水火木金土 以辨以名。以成其五行。水火木金土者。五行之所主也。故河圖之數。生成自天地。而名類止于水火木金土。而天下萬物莫不盡于是。是 故河圖之象。即天地生化終始之圖。其氣與數。即天下萬有分合變 化之本。斯所以為天道之所見也。而聖人則之。因以明天道。以立天 下萬有生成變化之規。而述之為易。則河圖者易之所自仿也。

易傳曰。天一地二。天三地四。天五地六。天七地八。天九地十。天數五。地數五。五位相得而各有合。天數二十有五。地數三十。天地之數五 十有五云者。即河圖中之數也。河圖以天地統全數。以水火木金土 分配各數。而建立天地萬物萬數之本。以明天下之物。莫不有數。莫 非生成于天地。而得其氣與數以成其氣數。自河圖言之。則氣數者自然成形。自物言之。則氣與數皆出自天地。蓋天地亦在此氣數中 也。未有天地。氣數已具。既有天地。氣數周流。以成萬物。故氣數者自 天地以下。莫之能外也。今言河圖氣數溯始于天地。蓋自有象言之。 即自天地建立以後。而推溯萬物生化所本。萬有氣數所由而已。圖 中自天一至地十。為數之根本。亦生成之根源。天一生水。地六成之。則言水之生成之由來。以天之一。合地之六。而後水之生成始全。分 之則水者得天之一以生地之六以成。天生地成。是其氣之備天地 也。天一地六。是其數之賅天地也。而水以成。此五行之一所自生也。 火也木也金土也亦然。而土為其中心。故五十在中。水火木金四者。皆依乎土以立也。如一加五為六。故水為一六。二加五為七。故火為 二七。三加五為八。故木為三八。四加五為九。故金為四九。土則五加 五為十。故土為五十。此數所自合也。天之數五。一三五七九。地之數 五。二四六八十。生之數五。一二三四五。成之數五。六七八九十。其分 也皆五。五則中央之數。中而不偏。動而能和。中和天地之道。土之德也。故五行皆以五為其根。皆麗于土以為生。此自然之序也。天數之 累為二十五。即一三五七九之和也。地數之累為三十。即二四六八 十之和也。二者雖分各半而數異。則既生有形之後。得天者不足。地 者有餘也。天地之總和。五十有五。即二十五加三十。以成天地生成全數。為大衍之數而餘五。五即中央之數。二氣之全。五行之本。為天 地數之妙用。即河圖之中。天地之心也。明此五數之妙用。則通天地 之數。直見天地之心。而萬物生化之序。無不明矣。故一至十者。天地 生成之數根。而五者。天地生成數之中極。此河圖四列各數。而獨以 五十建立中極。其旨趣之微妙。有不盡矣。

五位相得各有合者。言數各五而必合。始能致生化之用。如一。天數 也。生數也。六。地數也。成數也。二數合而後水以成。以合則前數化。新 數成。一六既合。天地之氣已化。而水乃成。此由數之合也。水之成分。 得天之一。地之六。故水中所含者。屬天者一。屬地者六。天地既化。水數乃見。凡五行之生化皆然。皆由二氣之合也。五行亦有合矣。如水 與木。木與火。火與土。土與金。金與水。各以其合而生化萬物。則各以 其數之合。而生成新數。故變化至無窮焉。然二氣之合與分。恆相得。 五行則或得或否。如水與火。火與金。金與木。木與土。土與水。皆相害 相制而不相得。則數因之亦有相消相除相加相乘之異。其相得也。則生成之。其制害也。則克化之。由其數騐之可知者也。故天一與地 六合。一陰一陽。合乎道也。若天一與地二。則不能生成矣。若天一與 天三。更無所生成。以其不相得而不能合也。故生化之序。必因相得 而後合。合則生成之功見。不得則相反。反則變化之數成。故天一至地十之數。實包舉天下生成變化之數。以至無盡。不可紀極。而莫外 于合否二字。由是可見天地造化之源。萬物生成變化之序。皆在河 圖中。展轉推求。以窮其氣數所至。則無不知之。如天一地十之數。實 數之根。二氣者。氣之本。五行者。萬物生成之本。皆造化之始基。天地 人物之原質。由一而二而三。而後萬物以生以成。其道固昭昭矣。二者兩儀。三者兩儀合化五行是也。二五搆精。妙合而凝。天地絪縕。萬 物化醇。此由三而生萬物也。故河圖天地之數。生成之本數也。五行 分合之數。萬物所自生化之本也。由其位言之。則按乎天地之定序。 南北東西方位。而相得者也。故一六以水居北。三八以木居東。二七以火居南。四九以金居西。五十以土建立中極。以應四方而通天地。 此地為世界中心。憑之以測天地之生長萬物。所謂極也。天地之極。 即數之中。即五也。河圖言五十。洛書則僅言五。以五已足賅十。十即 二五。天地根數。祗存純數。不勿及其餘盈。故言五而土之數已足。不 似水之必兼一六也。其所合也。往往因其生化見之。故一六之合。二七之合。皆孚自然之序。而五與二五之十。尤可見矣。若言五則十已 見。雖三五四五。仍不失其五。故不必徵于成數。而已知土之數之為 十五。蓋以天之五。地之十。合而言之為十五。去其十仍存五。此五數 示土已足。其數雖一而內藏十矣。此為言數者所當知也。

河圖之數。以二數合而成一象。故十數合為五。以成水火木金土。唯 其合也。有變化見焉。以六為成數之始。又地數也。九為天數之終。又 成數也。二數實天地之主數。故易乾用九。坤用六。乾天也。陽也。坤地 也。陰也。陽數用九。陰數用六。此中亦有自然之序存焉。試就河圖觀 之。自北之陽數一始。轉東之三。南之七。西之九。與中央之五。其次自然順行。為一三五七九。是陽數。始一終九。九則陽氣已極。曰吉陽。亦 曰純陽。故乾取之為用。再就圖之陰數觀之。陽終則陰始。陽數終于 西方之九。即交于同方之四。陰數自四始。轉而南之二。東之八。北之 六。合中央之十。其次亦自然逆行。為四二十八六。是陰數始四終六。以六為至陰。陰氣亦極于六。故陰數用六。以與陽九相接而正相得。 蓋以圖平列其數觀之。陽之數自一至九。陰之數自四至六。自成一 環。不待移易。陽氣方終。陰氣即起。陰氣甫盡。陽氣即伸。陽老于西而 陰即始于西。陰極于北而陽即始于北。二者相環相合。以成五行。周 流無盡。以遂其生生不息之道。而天地以立。萬有以生。一切物事。于以循環變化。此則大氣自然之序。大道自存之規。莫之為而為。莫之 致而至者也。唯聖人則之。而制為易以象其度。而因陰陽之盡。知乾 坤之用在九與六。故取九六以代乾坤。全易無非由乾坤生。則全易 之數無非自九六出。九在易即[陽爻圖]。六在易即[陰爻圖]。[陽爻圖]與[陰爻圖]即九與六。故卦中有[陽爻圖]者。名曰九。如初九。九二。九三。九四。九五。上九是也。卦中有 [陰爻圖]者。名曰六。如初六。六二。六三。六四。六五。上六是也。人不知九六之 來自河圖之數。而不明用九用六與[陽爻圖]之為九。[陰爻圖]之為六。之何義。實 由不習河圖。遂不解九六之為陽陰主數。陽主九。陰主六。唯河圖中 已明示之。易雖言九六。未指所出。後人莫能解。故河圖者。全易所本。欲明易象。而忘河圖。宜其惝怳于文字間。而不得聖人取象之旨趣 矣。

河圖之數。因陰陽之分合變化無盡。而萬物之氣數。由此以見。全易 卦爻。皆由此推移轉變而來。以象天下萬物萬事。其始則仍是二氣五行而已。圖中之象雖寥寥。而生化之物不可紀極。不僅此也。就圖 數之次序而推及其未來與其過去。則天地未生之前。與世界變遷 之例。皆可由此數以得之。蓋數者。推之千萬無盡也。加減乘除而已。 或分。或合。或奇。或偶。各致其用。用無窮則所生化亦無窮。要在知其 用耳。乾坤用九六。為天地大用。亦數之總綱。由九六而生化者。不可紀極。而不外乎中極。此圖中以五為中心也。試就陰陽各數直列之。 一三五七九。與四二十八六。兩者相偶而加之。其和皆五。此即天地 之心。為陰陽二數之中極。亦陰陽二氣之中和。天以此立極。世以此 立樞。萬物以此為紐。故並育不害。並行不悖。並生存往復不失其序。此神之所存。道之所見。而為易之中極者也。故陽者順行而奇。陰者 逆行而偶。而皆集于中五。以為主宰之區。以行鬼神。而通變化。此所 謂位之相得而有合者。以其建中立極。而不失其次也。河圖言數。本 乎氣。通乎道。實天地之精華。自然流露。而垂象于人。以示其例。非偶 然所值者。亦非怪誕難稽者。聖人則之。而易象以成。言道者之所宗。言數者之所本。即一切方術。亦莫不由是以為推衍之準。實人文所 自始也。聖人在世感于天神。而圖乃見。圖為聖人出也。故欲深究圖 之妙義。必自聖人所作之易求之。易者依圖為象。推衍其用。其例固 繁。而其初則河圖之所見而已。

宗主附注

夫子言至精詳。蓋陰陽二數相抱相接。而合化以成諸數。其用則 九六。以九為陽數之純數。六為陰數之純數。故也。試以九乘各數。 其得數不變。以六乘之亦然。而他數不能矣。至陰數逆行。人多知 之。而始四終六。則往往不解。不知此河圖明明次列之序。今試以純陰數六。乘陽數一三五七九。其所得數即六八十二四。恰為陰 數之反。從左而右。則為四二十八六逆行之序。與河圖合。又如以 九乘陽數一三五七九。其得數亦恰為陽數之反。即九七五三一。 從左而右則為順行之序。亦合河圖。又如以九除陽數一三五七九。其得數。亦合其餘數。若以九除陰數。其餘數仍同陰數。由此可 見九六之用。與陰數逆行之序。皆屬自然。毫無牽強。此所以為聖 人取則而可證之河圖者。此解近人頗有悟之者。獨未知其本于 河圖自然之序耳。但其用心已足許矣。夫天地之數。皆始于河圖。 而闡明于易。惜讀者棄河圖不講。又因易傳文字錯簡。前後脫略不全。遂不復知傳中天一地二一段文字。係解釋河圖者。更不知 所言關乎數之根本。囫圇吞棗。終不得聖人立言之旨。誠可慨矣。 河圖所含數理。至精極宏。不易講盡。此不過撮其大要。為講易所 必知者。若專研數學。貫通天人。則當于此進而求之。以窮其變化。而神其用。庶于天下之數。莫不了然。即推至過去未來。亦如指掌。 則此寥寥十數中。有無盡之神妙在。大可為專書以繹其義。而傳 其道焉。 又曰。講易先自圖解始。以示易之初僅圖象。並無文字可讀也。然 圖象者非機械之類。含有深微妙用。亦如文字之變化靡盡也。故觀圖象而能會通。則全部易經文義已在中矣。猶之太極圖明二 氣之始終動靜。以生成萬物。雖萬言不盡其蘊。而圖則皆在此圓 圈中。一覽無遺。此其神妙之用。實非聖人莫能為之。莫能知之。人 苟從而窮究其故。以深會其微妙。方知古人圖象之不虛作。更見易經文字之不待言也。今時人昧于道。忘其性。以精微之教。視為 荒渺之談。而造成亂世末劫。行同禽獸。以陷于苦海。莫之拔度。斯 豈聖人所及料哉。大劫且臨。至教將絕。大道不復。人類奚存。有心 救世者。要從易中推原致亂之故。而得其挽回之途。是則吾人講 易。不僅為習古明經已耳。 又曰 夫子所講五行相得有合之理。及土數用五之故。實為中 國文化根本。亦即探索造化之源。指明氣數之用。為一切言數者 之所本。蓋二氣雖分。未成形也。必再分為五行。而後化成萬物。五 行之成。在天有寒暑風燥濕之令。在時有春夏秋冬四季之候。在味有酸苦辛鹹甘之辨。在色有青赤白黑黃之分。皆以五為例。即 五行也。猶之二氣曰陰陽。曰柔剛。曰仁義。曰天地。曰乾坤。曰寒熱。 曰日夜。曰正反。曰善惡。曰是非。皆以兩相對。是故曰兩儀。而不限 于氣。五行亦然。曰五行者。示其周流無盡。合乎道之運行也。或屬 于氣。或屬于數。或屬于時。或屬于物。或屬于事。不限于一類。故曰五行。兩儀總其綱。五行任其目。為天地萬物一切之母體。凡有生 有成有形有名有類者。皆不得外是以生存長育。變化推遷。以遂 其造化之用。二氣五行者即造化之樞紐。萬物之胚胎。為天下之 祖氣。萬有之特性也。二氣以簡而不能極生化之用。而藉五行以成其錯綜變化之妙。五行以化。漸移其初始之真。故仍託于二氣。 以成其主宰之神。故二五為生生之源。天下萬物。莫不以之相維 相繫。並育不害。並行不亂。以成其生化之序。而世界一切于是出 焉。乃曰二五搆精。萬物化生。此河圖所指。必以五行配二氣。以見 天地之生成。氣數之相得。而各有合也。至于五行之數。大都用成數。而土則用生數。試觀月令。即知為土主中央。五為中數。而成數 之十。仍生數之倍。二五無異一十。用五即足。且天地妙用。常藏十 不用。故數老于九。若十則反變為一。以成其循環之道。故數未有 用十者。以此土用五而不及十。學者須明乎此義。方明數之用。亦明天地之心在五。以五立極。合于中和之德。時中之道。其妙義不 可盡矣。

宏教附注

此文至奧。不易釋。必細參之。因河圖實天道神祕之書。不得聖人 不知其用。今將所有各數詳加講解。使人知中國二氣五行真理所在。不可妄加訿議者也。 又此文就河圖講釋。有未盡者。講易時當再指明。古人精通天道。 洞明氣數。國家興亡。皆早知之。即由易得來。今人不講易。視為迷 信。遂不省吉凶。而忘趨避。究不知孰迷孰覺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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