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主疏述六

繫辭中所謂釋易教。不獨為卜筮用。而卜筮亦係古人所視為最 重大之事。國家政治。人事所不決者。皆資卜筮。以定其行止。吉凶 生于動。不動則無吉凶可言。故凡國政。如軍旅之事。祭祀之事。此 其大者。所謂國之大事。在祀與戎。則必先卜之。以決其吉凶。判其禍福。君民上下。均視卜筮為惟一決疑之道。蓋神之意不可度。人 之靈不能通。則假卜筮以稽焉。神靈者。天之主宰。無時不在。而其 示意。寓于數。著于象。此易之為物。舍數象外。無他存。象者卦爻也。 數者九六也。卦爻變化無窮。不外一剛一柔。九六推移不盡。不外 一內一外。乾主九。坤主六。此數之始也。陽為剛。陰為柔。此象之本也。推而致之。不勝其用矣。故為數可至無量。而總括于一至十。天 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。此象與數兼見 者也。而發源于河圖。變見于洛書。河圖負于龍馬。洛書呈于元龜。 則神之道。因物而明。物不靈。而神以之靈。故用卜蓍龜亦物也。分蓍取數。灼龜見象。人乃因物以通神意。與易之象互相表裏者也。 故曰蓍圓而卦方。方以應地。圓以應天。此卜筮必兼備也。而易為 卦爻者。猶其一。以一明二。亦可得之。故辭附于卦爻。卜用于易。卜 易者。拈蓍可。用籌亦可。後人推廣之。取金錢為代亦可。皆以物得 象。以數明神者也。文王之卦重在變。凡占卜者必取其應。六爻三極。以三爻為內。三爻為外。此陰陽之分。剛柔之別。而為進退之道。 來往之機。不得外于六爻。亦不得忽其正應。故二與五。卦之主。實 兼賓言。來者五為主。二為賓。往者二為主。五為賓。此不同也。五為 全卦主。而失其正者。反退為賓。可見位之不可失也。故進退之道。必視時位。時與位并。位當時宜。失位失時。強進則凶。故卜者必以 時位為本。

時位以定吉凶。吉凶以定動靜。此易之最重要者。不吉則宜靜守。 吉則進取。此趨吉避凶之道。在順天道立人道也。故吉凶悔吝生 乎動。不動則解。陰陽剛柔。皆以動變見其用。不動不變。其用不顯。如天時。春溫和者時也。寒冷則變也。變則利害隨之。知其變而豫 防之。則保其利。免其害。此卜筮之所貴。在逆知來數耳。數往者順。 知來者逆。易逆數也。逆者非逆天時也。乃知天時動變。不可順行。 乃反以求之。得其保全之方耳。逆與順對。時之宜時順之。時之否者逆之。是逆者迎其至。而避之也。必先探其本。溯其始。方知其來。 不知往者。何以知來。往之過者。來必反甚。失其中者。偏于其極。如 繫物也。力使之東。其反也必西。力抑之下。其反也必升。是失于往 者。必仍失于來。過于此者。必且過于彼。此天道無往不復。消息盈 虛。相來往也。卜者必熟知之。知其已往。而測其將來。此即逆數之道。神故豫示其象矣。有未達者更卜之。卜之決疑。疑其未必然者。 則卜于神。此卜之有發于心。有應于物。有猜于數。有失于時位者。 然後用之。非遇事皆卜也。蒙卦曰。初筮告。再三瀆。瀆則不告。不告 者。人不能以告神。神亦不以吉凶告人。此蒙也。謂人神相蒙。尚何筮哉。故吉凶必決于時位。卜筮必本于誠一。誠一者。神道也。不誠 則無以通其靈。不一則無以明其象。亂之與偽。將何卜哉。故聖人 明易。在教人立其誠。致于一。卜筮之術雖眾。而舍誠一。無可用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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