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主疏述五
繫辭之義。已見前講。其中釋明易道。及彖象之辭。卦爻之用。而追 本溯源于易卦之自出。與天道之所合。神鬼之情。民物之性。皆不 外夫易者。則道與器之別而已。形而上者謂之道。形而下者謂之器。器即物也。道之外皆物也。形者有名有質。有象有類。後天之所 屬也。形而上。則無名無質。無象無類。則謂之先天。先天者。在天之 先。亦在有之先。無生有。既有。即後天矣。後天者。天地已判。人物已 分。幽明已殊。神形已別。凡在天地間所生所存。所長所育。迄于死亡。仍返于無者皆屬之。故後天為物繁。為事眾。為情不一。為用各 殊。而先天則一也。一生于無。既無矣。何以復言及之。則推本返始 之謂也。生有其本。成有其始。無本不立。無始不達。此聖人講易。必 溯于易之前。而明其自來。此易有太極一章之大旨也。然太極亦 已有矣。仍非先天之純者。蓋由先天以入後天。自太極為之本始耳。太極未動。渾圓一炁。此先天也。動而有陰陽。而兩儀成。則已入 後天。而為萬有之母。母者生之根。亦可稱為父或祖。為先天獨生。 後天偶生。則初生者母也。其後始以父母同生。非父不生。非母不 養。此易之必自乾坤開其端。乾為大父。坤為大母。父母既合。男女以生。此乾坤之下有六子也。乾所生者三。坤所生者三。三則氣盡。 而數亦極。故以三為限。重三則天卦之三畫者。初生之時。猶未合 也。合則為六。故全易各卦。皆六位。為乾者半。為坤者半。亦如六子 也。陽奇陰偶。陽先陰後。故乾上坤下。此生成之序也。生成之序。本 于河圖。天一生水。地六成之。地二生火。天七成之。是已合而同生。先陽而次陰。故初生者天也。天者乾也。父也。乾知大始。則乾有其 始。坤作成物。則坤有其終。終始者。生成之序。道之本末也。道固無 形。而至後天。附于形以主宰之。此則所謂一陰一陽之謂道者也。 道之稱陰陽。為後天生生之主。形而下之君也。易即以乾坤當之。而存于卦之九五六二焉。乾主九五。坤主六二。卦之主位。即凡生 物之主宰。神之所存。精之所凝。後天之中。先天之真。此凡物事。不 得失之。失之。則生絕而成敗矣。生成既息。乾坤亦亡。故乾坤者。易 之門戶。實以二五正位當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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