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主疏述十
臨觀之義。求與分明。而曰或與或求者。以臨重與。與中有求。觀重 求。求中有與。原為因果。如損與益卦。損下益上為損。損上益下為 益。是益中有損。損中有益。原相通也。
損益兩卦。亦以巽兌上下為辨。與臨觀同。山澤損。則與地澤臨同下卦。風雷益。則與風地觀同上卦。是臨之用。通乎損。觀之用。通乎 益。損猶與也。益猶求也。與人以物。在與者自為損。求人之財。在受 者自為益。此一義也。而與人雖損其物。卻益其德。是損而益也。益 人雖謂之惠。而受者或傷其廉。是益而損也。故臨觀之用。或與或求。正與損益同道。不過臨宜與。而觀可求。在下之富宜自損。在高 之貧宜有益。天道固已明示之矣。各盡其道以劑之乎。此易之旨。 仍不外交泰之義。及既濟之功而已。
Last updated